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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粹主义的生成及治理基于精英与大众的关(2)

来源:大众文艺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4.虚拟与现实的互动性 网络民粹主义是现实的映像。网络民粹主义不会只局限于网络空间的话语斗争,因为“仅仅通过点击率、跟帖或发言来表明观点、立

4.虚拟与现实的互动性 网络民粹主义是现实的映像。网络民粹主义不会只局限于网络空间的话语斗争,因为“仅仅通过点击率、跟帖或发言来表明观点、立场是难以满足网络民粹主义的现实关切的”[6]。当条件成熟时,网络民粹主义者就会走入现实,进行街头示威游行等社会运动,实现虚拟与现实的互动,以达到满足现实诉求的目的。近年来,一些民粹式的社会运动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反映了网络民粹主义的这一特点。

(三)我国网络民粹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

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多,一个复杂的网络虚拟社会正在形成。网络空间俨然成为一些网民表达不满情绪、反映利益诉求的狂欢场,具有现实批判性的网络民粹主义迅速壮大。他们对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公现象、少数精英堕落、民生问题等现实不满并进行批判,以“仇官、仇富和反智”的面目出现。近年来大量的网络热点事件大多属于此类。

在“仇富”方面,一些网民质疑富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因个别富人生活奢侈、为富不仁等表现而产生对整个富人群体的仇视,比如2010年发生的药家鑫事件。在“反智”方面,一些网民怀疑知识精英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者而在网络上对其大加挞伐,例如2009年某教授因评论“邓玉娇刺官”事件而被部分网民群起攻击等。而“仇官”表现更为突出,对于个别官员腐败堕落、公权力滥用、官僚主义作风等的不满导致网络上存在着大量指责、不信任乃至敌视官员群体的言论,诸如2009年的杭州飙车案、2010年河北“我爸是李刚”事件、2011年郭美美事件、2013年李某某强奸案事件、2014年东莞扫黄事件、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件等。《民粹主义》一书的作者保罗·塔格特说:“民粹主义者的言语中充满了对头脑敏锐的知识分子、官员和富人的诋毁。”[12](P.127)官员、富人和知识分子是社会精英阶层的主体,他们成为我国网络民粹主义的主要批判对象。

三、网络民粹主义的生成

(一)对我国网络民粹主义的评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然,集中体现大众网民情绪、态度或行动的网络民粹主义存在极大缺陷,表现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因自身立场的狭隘性而不利于社会和谐。在“大众”与“精英”简单二分法的斗争思维下,网络民粹主义容易陷入盲目攻击整个精英群体的“情绪泥潭”,增加了阶层间对话交流的难度;其基于自身立场所提出的相关方案往往带有非理性、短视、危险的无政府主义倾向和激进的利益诉求等问题,容易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其二,因网络话语的喧哗而危及社会共识的形成。大量非官方、亚文化、负能量的民粹式话语在网络空间大肆传播,不断蚕食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基础,解构着我国本已脆弱的社会共识,造成社会的进一步撕裂。其三,存在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民粹主义从事非法活动的风险。网络民粹主义的依附性和“空心化”特质使其容易成为别有用心者从事非法经济、政治活动的利用工具。近年来,网络上已经出现了专门帮人策划网络舆论的专业推手、“网络打手”和公关公司等,试图通过制造某种网络舆论来施压于政府以达到为自身谋利的目的。总之,对于网络民粹主义的危害性,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

除此之外,网络民粹主义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保罗·斯塔特认为,民粹主义的核心特征之一在于“民粹主义是对严重危机的强烈反应”[12](P.3)。我国网络民粹主义也是对当前诸多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一种警示。“目前,中国社会形势趋于紧张、社会冲突加剧已成为共识。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阶级分析是理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最基本的框架。”[13]对于网络民粹主义,同样可以从阶层分析的角度进行探讨。当下,我国网络民粹主义主要以“仇官、仇富、反智”的二元对立形式存在,体现出大众对精英阶层的不信任、怨恨和抗争,揭示了转型期中国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叠加下精英与大众阶层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精英与大众间的这种紧张关系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的矛盾而非敌我矛盾,但若回避矛盾或处置不当可能致使阶层间紧张关系不断升级,有可能发生矛盾的质变转换,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网络民粹主义所折射出的精英与大众阶层间的对立和撕裂问题,深刻剖析其原因,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缓和阶层间的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网络民粹主义也就会失去滋生的土壤。

文章来源:《大众文艺》 网址: http://www.dzwyzz.cn/qikandaodu/2021/0620/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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